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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股东

 

发布企业通讯之新安排通知

 

 

简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新规则第 2.07A  1以及卫龙美味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章程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东3发布本公司日后的企业通讯(「企业通讯」2),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寄发印刷本形式的企业通讯。

就此而言,以下安排将于2024222日生效。

 

安排

 

1. 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4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如果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5,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向其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直至股东向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供有效并可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详见下「向本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一节)以接收该等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 

 

2. 企业通讯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weilongshipin.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发布企业通讯(包括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

本公司将于企业通讯刊发日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仅在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时)向股东发送企业通讯网站版本6的登载通知,该通知将同时提供英文和中文版本

 

3. 向本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

为使股东能够通过电子邮箱收取 (i) 企业通讯网站版本的登载通知;(ii) 所有日后来自本公司的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电子,本公司建议股东通过扫描上述二维码填写在线表格,该二维码的有效期为2024422日。倘若股东因任何原因难以获取在线表格,彼等可于日后随时填妥并寄回于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及/或要求提供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之表格予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发送电子邮件至9985-ecom@hk.tricorglobal.com 向本公司提供其电子邮箱地址。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假若本公司没有收到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股东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法使用,本公司将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4. 索取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

对于希望收取所有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的股东,或因任何原因难以收取或浏览本公司网站上的企业通讯及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本公司将于股东填妥及寄回于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及/或要求提供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之表格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9985-ecom@hk.tricorglobal.com后,及时地将日后的企业通讯及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及/或相关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视情况而定)的印刷本免费向其寄发。请注意,股东选择以印刷本形式收取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偏好选择将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销或取代,或直至20241231日到期(以较早者为准)。如果股东希望继续收到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则需要做进一步书面请求。

 

有关(i) 发布企业通讯 (ii) 索取企业通讯印刷本的安排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www.weilongshipin.com)的投资者关系部分。 阁下如对本函件有任何疑问,请于营业时间内 (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香港公众假期除外) 致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电话:(852) 2980 133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9985-ecom@hk.tricorglob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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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1231日起生效。

2企业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布或将予发布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帐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 (c) 会议通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f) 代表委任表格。

3本公司证券持有人。

4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是指任何涉及要求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股东权利或作出选择的企业通讯。

5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6在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发布的中英文版本之企业通讯电子版。

 

              承董事会命

                卫龙美味全球控股有限公

                董事

                刘卫平

致登记股东之发布企业通讯之新安排.pdf

致非登记股东之发布企业通讯之新安排.pdf